发布时间: 2020-12-30 13:22:56来源:社保之家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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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
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区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二)综合管理外国专家工作;负责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三)受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订信访维稳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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